行业资讯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节能设计(上)
冷热源节能设计的节能措施(上)
一、集中供热系统的热源型式
集中供热系统的热源型式,应符合以下原则:
● 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时,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;
● 有条件时,宜采用冷、热、电联供系统;
● 集中锅炉房的供热规模应根据燃料确定,采用燃气时,供热规模不宜过大,采用燃煤时供热规模不宜过小;
● 在工厂区附近时,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;
● 有条件时应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,如太阳能、地热能等。
二、电热锅炉、电热水器的适用情况
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,不得采用电热锅炉,电热水器作为直接供暖与空调系统的热源:
● 电力充足、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;
● 以供冷为主,供暖负荷较小,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;
● 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,用煤、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;
●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,且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;
●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;
● 内、外区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。
三、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集中锅炉房设置
严寒和寒冷地区,当没有热电联产、工业余热和废热可利用时,应建集中锅炉房。
锅炉房应靠近热负荷密度大的部位;并应考虑将来与城市热网连接的可能性(有些城市已做了集中供热规划设计,但目前的规模较小,暂时宜先搞过渡性的锅炉房)。
四、集中燃煤锅炉房的单台锅炉容量
集中燃煤锅炉房中单台锅炉的容量,不宜小于7.0MW。对于规模较小的住宅区,锅炉的单台容量可适当降低,但不宜小于4.2MW。
五、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
锅炉房的总装机容量QB(W),应按下式确定:

式中 Qo——锅炉负担的采暖设计热负荷(W)。
η——室外管网输送效率,目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,可以达到92%~93%,考虑技术及管理上的差异,室外管网的输送效率一般可取η=0.92。
六、新建燃煤锅炉房的锅炉台数
新建燃煤锅炉房的锅炉台数,不应多于5台,通常宜采用2~3台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● 单台锅炉的容量,应确保在最大热负荷和低谷热负荷时都能高效运行;
● 在低于设计运行负荷条件下多台锅炉联合运行时,单台锅炉的运行负荷不应低于额定负荷的60%;
● 中、小型规模的建筑,如设置1台锅炉能满足负荷和检修需要时,可设置1台。
七、燃气锅炉房的设计
燃气锅炉房的设计,应符合下列规定:
● 锅炉房的供热半径不宜大于150m。当受条件限制供热面积较大时,应经技术经济比较,采用分区设置热力站的间接供热系统;
● 模块式组合锅炉房,宜以楼栋为单位设置;数量宜为4~8台,不应多于10台;
● 每个锅炉房的供热量宜在1.4MW以下。总供热面积较大,且不能以楼栋为单位设置时,锅炉房也应分散设置;
● 燃气锅炉直接供热系统的锅炉供、回水温度和流量的限定值,与负荷侧在整个运行期对供、回水温度和流量的要求不一致时,应按热源侧和用户侧配置两次泵水系统。
八、一、二次循环水泵的选用
一、二次循环水泵应选用高效、节能、低噪声的调速泵;台数宜采用2台(一用一备)。